新疆脫硫劑的選擇應充分考慮當地可用的各種脫硫劑資源,并結合脫硫渣的處置情況,選擇合適的脫硫劑供應與運輸條件。
在資源落實的條件下,優先選用生石灰作為脫硫劑。為提高脫硫劑的利用率與減少脫硫渣的運輸量并為脫硫渣的資源化利用創造條件,生石灰的純度宜高于85%,酸不溶物小于3%。
當廠址附近有可靠優質的消石灰粉來源時,也可以消石灰粉作為脫硫劑。消石灰的純度宜高于90%,酸不溶物小于3%。
當廠址附近有可靠的新鮮電石渣可利用時,應優先選用電石渣作為主脫硫劑,電石渣中干基Ca(OH) 2含量應大于75%,酸不溶物小于5%。
當采用氧化鎂作脫硫劑時,其純度應高于92%。
1.6當廠址附近有可靠的石灰石粉來源時,也可采用石灰石粉作為脫硫劑,但通常不宜設置石灰石制粉車間,石灰石中CaCO3的含量宜高于90%,石灰石粉的細度應保證250目90%過篩率。
脫硫助劑的質量指標應符合相應工藝的要求。脫硫助劑的選擇應符合脫硫裝置所在地的實際情況,并能方便地從脫硫裝置所在地的市場中獲得。
第二、新疆脫硫劑的制備
新疆脫硫劑制備系統應設置脫硫劑的計量裝置,脫硫劑的濃度應控制在工藝允許的范圍內,脫硫劑的濃度與消耗量宜納入自動控制系統。
進入脫硫液循環系統的脫硫劑漿液細度應保證200目90%過篩率,否則需設置預處理系統。
脫硫劑漿液制備系統宜按公用系統設置,可按兩套或多套脫硫裝置合用一套設置。
脫硫劑制備系統的出力應按設計工況下脫硫劑消耗量的150%設計,脫硫劑漿液貯罐的容量宜不小于設計工況下2h的漿液消耗量。
每臺脫硫塔宜設置兩臺脫硫劑供應泵,一臺運行,一臺備用。脫硫劑量的控制宜通過調節電機轉速等辦法來實現,脫硫劑量的控制須納入自動控制系統。
新疆脫硫劑的制備貯運系統應有控制二次揚塵污染的措施。
新疆脫硫劑用量大于3噸/天時,宜采用機械自動制備系統。
當脫硫系統停運時間較長時,應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脫硫劑吸潮、變質與板結。
第三、新疆脫硫劑輸送
粉狀脫硫劑的裝卸應盡可能的采用氣力輸送等密閉方式,粉料倉的設計容積應不少于2天的脫硫劑消耗量,且宜大于氣力輸送罐車的容積。
漿液管道設計時應充分考慮工作介質對管道系統的腐蝕與磨損。管道內介質流速的選擇既要考慮避免漿液沉淀,同時又要考慮使管道的磨損和壓力損失盡可能小。
當采用電石渣等堿性廢渣作脫硫劑時,應設置必要的脫硫劑預處理系統,常用的預處理方法有除鐵、過篩、沉砂、水力分離、研磨等,可根據具體物料的性質選取一種或多種預處理工序。